根据青卫健办[2020]8号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《关于做好<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>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按照本所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工作安排部署,布病科于2020年11月25日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宣贯学习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》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》(以下简称《生物安全法》)是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,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。
布鲁氏菌病(布病)是由布鲁氏菌侵入机体,引起的人兽共患的传染病。人间布病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规定报告的乙类传染病,动物布病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规定管理的二类动物疫病。布鲁氏菌是《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》规定的高致病性病病原微生物。布病科在开展布氏菌的培养、分离、鉴定、免疫学、分子生物学等实验活动,以及疫情处置、流行病学调查、样本采集、医废处置等工作时均存在生物安全风险,在实验室建设和科研工作均涉及生物安全。
通过这次集中宣贯学习,布病科全体工作人员对《生物安全法》有了进一步了解,在今后的工作之中能更好的遵法守纪、严格执行实验室生物安全规定,不断提升生物安全意识、法律意识和应对生物安全风险的业务工作能力,保障人民生命健康。大家一致表示,该法对生物安全风险防控体制、防控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、生物技术研究、开发与应用安全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、人类遗传资源与生物资源安全、防范生物恐怖与生物武器威胁、生物安全能力建设等有了明确规定,对布病防控实际工作有重要指导意义。
供稿 任玲玲
编辑 李积权
审核 唐菊华
摄影 杨旭欣